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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申请入驻长春中俄科技园程序:
   1、企业提交入驻申请材料。
   2、企业入驻评审:
  (1)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2)组织专家评审:从企业基本情况、管理及研发团队、主要产品(服务)是否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及技术水平和市场情况、在研产品(项目)的技术水平和市场前景等方面进行评审;
  (3)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通过评审的企业进行综合评议并提出入驻意见;
二、孵化产业方向
    光电子与激光技术、新材料与新能源、农业与生物技术、先进制造等领域。
三、企业入孵条件
    1、新入孵企业上年营业收入不超过200万元;
    2、在孵企业租用孵化场地面积在30—800平方米之间;
    3、在孵企业所从事的研究、开发、生产的项目或产品是孵化基地重点推进的领域。
四、毕业标准
    1、毕业企业的运营期限为2-3年不等,具有良好的经营状况,其主导产品应具备一定的生产规模,产品在市场也占有主导地位;
  2、毕业企业具有完善的生产设施;
  3、具有专业生产线及生产流程;
  4、具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具有10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和自有资金;
五、优惠政策
  1、依据吉林省政府《关于促进全民创业的若干政策》(吉政发[2009]4号)中有关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2、长春中俄科技园进驻企业可以享受《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吉林大学科技园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吉政函[2003]44号)的有关规定;
  3、*********科技企业孵化器符合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条件;
  4、优先享有******科技部重点支持科技******项目政策。
  长春中俄科技创业孵化基地为降低入孵企业创业成本所采取的的具体优惠政策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其中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总产值70%以上的,按10%税率征收所得税。
    2、新办的******************,从投产年度起,两年内免征所得税;新办的中外合资经营的******************,合营期在10年以上的,可从获利年度起,头两年免征所得税。
     3、内资办的******************新建技术开发和生产经营用房,免征建设税(或投资方向调节税)。
     4、******************用于高新技术开发和高新技术产品生产的仪器、设备,可实行快速折旧。
    5、******************生产的出口产品,除******限制出口或者另有规定的产品以外,免征出口关税。为制造出口高新技术产品而进口的原材料,零部件和原器件等免征进口关税。
     6、经海关批准,******************可在高新区内设立保税仓库,保税工厂。
     7、软件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实际税赋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
    8、******************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多项费用,增长幅度在10%以上的,可按其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应税所得额。
     9、******************经申请并报高新区财政部门核准,可从技术净收入中提取10%的资金,用以奖励有关人员。
   10、经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作为无形资产参与入股投资,其作价金额占注册资本比例,可由投资者各方协商认定,不受任何限制。
   11、对符合******产业政策,符合高新区产业发展方向,投资额度大、科技含量高、回报率高的重点项目,可以采取一事一议、一企一议、特事特办的方式,在土地出让价格、配套服务收费、厂房租赁、风险投资扶持等方面,给予特殊的优惠政策。

    欢迎******************来我园区咨询具体入孵事宜!
    项目部咨询电话:0431-87030330